来源:看海笔记
很多人都觉得2020年太难了,大部分行业都受到了实质性的影响,尤其实业遭受最大的打击,而疫情最明显的结果表现在每个普通人的生活中,很多人失业,没有收入来源,消费更加谨慎,房贷、车贷逾期等等。
但这次我没有觉得很悲观,反而认为这场疫情是好事,应该让我们每个人都有深刻的反思。我自己也有了新的认知和思考,就像如梦初醒般被敲了警钟,虽然从2018年开始就在想“转型”,对所在行业有了普遍的认知,认为要有所变革,但行动力不足。
2020年了,我想由衷地说一句:广告人再不迭代,就真的要被淘汰了!
我找到了几组数据,分别是2017年、2018年、2019年广告行业的预计收入对比,该报告几乎涵盖了北上广地区所有的广告代理公司。虽然这么对比不太严谨,但也只是想给广告行业的同人了解一下。
我简易做了一张柱状图
你们可以简单的计算一下,这些年广告行业的收入好像增长缓慢,而且广告行业从业者的工资也很久没有涨过了。
这些只是数据,可能还是不完整的数据,有的人会觉得自己的公司很赚钱,业绩很好。但我们从每个人切身的感触来讲,广告不太好做了。
大的甲方都有自己的“广告部”,也在从乙方挖广告人才;
互联网公司积极探索广告营收,使得许多广告公司做广告选媒介还要依靠他们,利润大部分被媒介平台或者KOL拿走,自己所剩利润无几;
广告行业门槛低,KOL、杂志等第三方也加入广告行业,分走一部分业务,可以说新世相、GQ就是一个广告公司。
创意人陷在自己的思维误区中不肯变革,万年不变的提案套路
总体来说,每天盯着创意,莫名其妙的自我嗨点,不肯迭代,以得奖为目标做广告,只想出作品,不想为客户解决问题。
具体有以下几点:(仅代表我个人看法,不代表其他从业者)
很多广告人都会存在这样的问题:我只要保证我的创意完美执行就好了,至于销售卖货,那不是客户自己的事情吗?甚至会认为怎么可能仅凭一次广告战役就能达到xxx的销售量呢。
这大概是个致命的思维误区,我们是客户的广告代理商,就应该站在客户的角度去做销量的承接,如果一个广告不考虑销售转化,不看数据,那和拍一部自己喜欢的电影有什么区别?
我自己也是有了一些电商的经验,最近也在对自己的项目进行复盘,发现电商客户总是在给我们强调:你们做这个,能给我电商平台带来多少流量?带多少货?
开始不理解,觉得做这样的广告好没意思,总是要考虑为电商引流,给客户提的很多有创意的内容,都不会选择,最后出街的总是创意平平。现在思路调整了,恍然大悟,当把自己想像成电商客户,一切都能理解了。
而且很多广告人会陷入创意的怪圈,把得奖作为目标去做广告,我一定要得到xxx奖,我的创意一定要是最别出心裁的,甚至是自嗨的程度,这只能证明广告人的创意能力好,脑洞够大,仅此而已,并不能证明专业能力很强。
因为我觉得广告人的专业能力除了拥有非凡的创意想法,还要有营销人的思维,形成自己完整的营销链路。
我想很多创意执行人应该没有营销思维,因为首先定位就错了,只把自己定位为创意人,而没有定位成营销人,但是做广告就是在营销啊,不是艺术家的身份。所以我觉得广告人的第二个思维误区是,没有营销思维。
包括我自己在内,开始也想做个创意人,做好的创意,后来我把自己的思路转变了,广告不是行为艺术,而是商业行为,应该让自己建立营销思维,且为客户提供解决方案,为提高销售想办法。这也是能在未来激烈的竞争中让自己不被淘汰,保住地位的途径。
建议广告人平时也多看看市场营销的资讯、方法论,例如流量池,社群运营,用户思维、产品思维等等,扩充自己的知识体系,也别总是看电影、综艺、behance、广告圈的营销号。
从我进入广告行业开始到现在4年多的时间,学习到的广告人工作方法论就是这套big idea理论,先挖消费者洞察,有一个big idea,形成一个总的传播概念,然后从这个大的概念去发散想创意。不知道大家有没有听过这句话:只要想出了big idea,你的创意就像水龙头一样源源不断而来。
从我自己的工作实操中也一直遵循着这套理论,但现在想想,是不是只有这一种方法论呢?我们能不能用别的方法也能完成从创意想法到落地执行到结果反馈呢?
不要总墨守成规,广告人应该最“善变”,求新,求变,没事多想想新的方法论,在实际工作中不断验证。
我还发现每次给客户提案,做的内容都会包装成一个大的创意campaign。怎么预热,通过微博建立一个xxx可讨论的话题,邀请KOL发布海报,然后再用一支片子或H5进行下一步活动招募,最后再用一场线下事件完美收官,环环相扣。
我不禁会想,以前这样做广告没问题,但是现在碎片化这么严重,有消费者会在意你的环环相扣吗?也许消费者看到的也只是单点的创意,单点的营销内容,从头跟到尾的人应该少之又少。
所以未来做广告,是否还要做一个这么庞大的整合创意campaign,还是说做单点的营销,只要保证消费者在单个点的渠道看到你的内容,看到你的品牌动作就好,不必按照传统的传播链路去连成一个闭环,闭环也只是广告人自己的想象吧。
广告人还有个思维误区是不追求项目的数据反馈,不是结果导向,而是创意内容导向。但现在营销环境变了,是不是应该让数据指导创意内容才是符合客户的需求。
我有个朋友在甲方做数据化广告,他的工作内容是制作微信朋友圈广告,但更偏数据导向,就是为一款产品策划某个广告内容,小范围投放,看后台消费者数据反馈,订单少,说明消费者对你的内容无感,下次就会调整广告内容,包括文案、设计。
我觉得这样做广告的效率更高,反观我们自己,很多创意执行人不注重数据反馈,只把注意力放在“我的项目终于出街了,可以发朋友圈炫耀了”,这是不对的。
应该要看到数据反馈结果的,且广告人从客户那里得到的反馈线路也比较长。未来,应该建立数据导向的意识,在执行完一个项目的时候一定要收集数据反馈,指导下次的工作。
目前我只想到这么多的思维误区,欢迎大家来补充,至于广告人未来应该怎么做,如何调整,我想每个人都明白的,找到了问题,解决办法就会有了。
最后想说,KOL让广告人无路可走,那我们只能让营销人无路可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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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刘看海 来源/数英网
原文:https://www.digitaling.com/articles/30928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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