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电影的商业运作模式在为业界打开市场空间的同时,也有力推动我国文化产业的发展壮大。有网络测评机构预测,与广告相融合的微电影,到2014年将可能达到10倍的增长空间。“小体积”的微电影,或将成就品牌内容的“大理想”。
中国微电影协会执行会长周凯认为,微电影制作才两年时间,与微电影相对发达的国家和地区相比迟3-5年时间,但并不意味着落后。周凯说,他对微电影十分看好,创意经济作为文化产业一个核心要素,对整个国民经济的产业结构调整,乃提升全体国民的精神文化素质和拉动地方经济建设都会起到深远而长久的作用。
对品牌内容营销有着丰富经验的倩对此有着深刻的理解。她认为,传递品牌价值是当前微电影为主流的盈利模式。“目前国内品牌内容市场有3000亿元的庞大规模,微电影将从中获得产业化发展的条件。”
随着“限娱令”“限广令”等一系列政策措施的执行,国内视频网站的平台价值获得了较大的提升空间。乐视、优酷等视频网站受到广告投放的青睐,网站收入大幅增加,大有与传统播出机构并行之势。中国电子商务协会PCEM网络整合营销研究主任刘东明亦称,“限娱令”、“限广令”促使微电影借助视频网站的平台成为了品牌内容的接盘者。 对于传统电影来说,票房是其主要盈利模式,整个产业链也为此建立了一整套游戏规则和分账模式。然而,微电影拍摄,内容和版权还没有出口,这是不是说明其只能局限于广告投放的单一模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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