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55万元、3045万元,这是近日优酷与爱奇艺分别公布的2月网络电影票房榜榜首电影《镇魂法师》和《灵魂摆渡黄泉》的票房分账。
其实,对于网络电影市场的发展,票房分账数据还仅仅是冰山一角。
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发布的最新一期《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2017年12月网络视频的用户规模达57892万人(5.79亿),网民使用率为75.0%,网络视频的用户规模及使用率在中国网民各类互联网应用中排行第4。
正是在此互联网基础背景下,近年来浙江网络影视公司的发展呈现出多点开花的局面,网络电影行业的天花板正在不断被突破。
记者从浙江省新闻出版广电局了解到,2015年全省网络剧微电影产量近5000部,占全国网络剧微电影总产量的五分之一;2016年以来,网络剧、微电影数量还在迅速增长。
对此,记者专访杭州师范大学文化创意学院教授、浙江省网络作协常务副主席夏烈,请他谈谈快速发展的浙江网络影视产业。
记者:今年,我国网络电影的发展被业内视为“商业回报年”。近期,爱奇艺、优酷宣布平台网络电影分账票房超过3000万元,这一数字相当于院线电影票房过亿元。您怎样看待这一现象?
夏烈:总的来讲,影视内容的互联网化是大势所趋,这是媒介转型决定的。很多年轻的用户几乎不再看传统电视,中产阶级逐渐养成网络影视付费观看习惯,而电视机也成为台网通用的设备,与手机、IPAD一起成为今天网络影视的平台载体,这些都是网络影视转向良好的商业回报的外部原因。而从内部原因讲,网络影视随着日渐主流化,开始在内容生产和投资分账等环节步入成熟、规范,虽然这些建设远需细化、提升,也正不断随着受众人群和市场监管在变化、进化,但目前基本态势良好,未来刚需稳固,相信随着中国文化产业迅速推进、大众文娱消费增长,以及代表性网络影视平台资本市场拓进,表现还将继续利好。
记者:在您的观影印象里,哪些网络电影给您留下深刻印象?您认为它们主要有哪些特点?
夏烈:主要是网络剧,像《余罪》《白夜追凶》《风筝》《和平饭店》《九州牧云记》,都给我留下了可圈可点的印象。有几个特点:一是题材广泛,覆盖不少热门和崭新类型,具备一定的多样化生态;二是剧情好看,学习美剧、韩剧等特点,情节节奏更有网感;三是制作日趋精良,过去觉得网络影视粗,经常是五毛钱特效、不会演戏的小鲜肉走流量的粉丝剧,但现在看更加注重精品化,市场化的同时也理智回归基本影视艺术规律,有了一些不错的网络影视作品。
记者:综观目前国内的影视业发展,网络文学的电影改编已经成为电影产业的新增长点。您作为网络文学产业的知名学者,如何看待这两者的目前合作关系,未来会有怎样更好的合作?
夏烈:网络文学以类型小说为主,所以特别适合同样是类型化的、强调故事和剧情的影视剧做改编。又因为同样具有“互联网+”的基因,它们自然而然成了上下游紧密衔接的姊妹艺术,一样期待着有专业度的改编所造就的“爆款”效应,即共同成就“IP中心时代”的到来。此外,由于中国文娱消费市场乃至对外文化贸易的巨大增量,必然使网络文学成为具有头部资源价值的内容刚需,这种趋势过去曾经被原创编剧诟病,但现在我觉得心结渐解,大家可以合作共赢,模式也可以灵活创新。总的看,内在的规律和外在的粉丝效应等等,都使二者的合作关系会走得更深更远。
记者:浙江正在打造“中国影视产业副中心”,近年来,以《大圣归来》《路边野餐》等为代表的院线电影取得了不俗的成绩,您认为我省在发展网络电影产业方面,有哪些优势以及可以进一步发力的地方?
夏烈:浙江过去的影视优势在国内还是非常明显的,尤其是电视剧的数量和质量。从浙江明确提出定位“中国影视产业副中心”,我个人是做过一些思考的,具体建议包括:一,把省委省政府文件中的“中国影视产业副中心”和“网络文艺重镇”建设协调统筹起来考虑,既做好两项工作建设各自的专业活,也从产业链布局的角度科学统筹,建立合作、转化、搭桥的机制,形成头部资源和影视产品的有机联系,把两者的优势化合到最佳效果。二,在院线、电视台等传统媒介平台进一步巩固优势的情况下,把重心转到互联网、移动互联网的影视内容生产、传播、盈利上来,夯实时代新阵地中的影视中心位置,做名副其实的全国网络文艺重镇。三,着重在电影方面实现长足进步和突破,可以从类型片、文艺片异军突起,形成导演、编剧、公司的人才集聚和扶持激励计划。也是基于这个意义,我个人已经参与了一家IP影视孵化公司的合伙创立,期望成为省内IP影视孵化的第一平台,并且不光是在网络文学改编领域发力,也将在纯文学与文艺电影转化中推出新的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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