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XXX灭火抑爆系统》微课拍摄制作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0月18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2-JLZJXX-F1703
项目名称:《XXX灭火抑爆系统》微课拍摄制作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4.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询价公告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10月10日至2022年10月12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方式:采取网上发售方式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0月18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长春市经济开发区会展大街与东南湖大路交汇金融第五城18栋二楼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2年10月18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长春市经济开发区会展大街与东南湖大路交汇金融第五城18栋二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询价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询价采购,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 | 技术要求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交货 时间 | 交货地点 | 备注 |
1 | 灭火抑爆系统概述 | 8~12min | 详见第二部分 | 个 | 1 | 签订合同后3个月内 | 吉林省长春市经开区花园路1号 | |
2 | 某型灭火系统的组成及功用 | 8~12min | 详见第二部分 | 个 | 1 | 签订合同后3个月内 | 吉林省长春市经开区花园路1号 | |
3 | 某型灭火系统性能检查 | 8~12min | 详见第二部分 | 个 | 1 | 签订合同后3个月内 | 吉林省长春市经开区花园路1号 | |
4 | 某型自动灭火抑爆系统的组成及功用 | 8~12min | 详见第二部分 | 个 | 1 | 签订合同后3个月内 | 吉林省长春市经开区花园路1号 | |
5 | 某型自动灭火抑爆系统性能检查 | 8~12min | 详见第二部分 | 个 | 1 | 签订合同后3个月内 | 吉林省长春市经开区花园路1号 | |
说明 | 1.投标供应商须对所投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供应商必须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未使用过的产品。 3.本项目预算(或投标最高限价)为:4万元。 |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截止到开标时间,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
(三)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四)经营范围须涵盖本项目要求。
(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具有吉林省国家保密局或国家保密局颁发的保密资质证书,遵守国家和军队有关法律法规及保密要求。
(九)投标企业应当有固定的生产或经营场所、完善的供货渠道以及合理的专业服务人员结构,近三年完成过类似项目业绩,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十)本项目投标人须具备近3年(2019年-2021年)由专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十一)经办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本人近三个月社保记录证明材料。
(一)申领时间:2022年10月10日至10月12日,每日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
(二)申领地点: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三)申领询价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本人近三个月社保记录证明材料;
4.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的承诺书;
7.吉林省国家保密局或国家保密局颁发的保密资质证书;
8.近3年(2019年-2021年)由专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四)申领方式
采取网上发售方式。投标人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询价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询价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541371864@qq.com。
※(五)询价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递交响应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春某学校
联系人:孙丽
电话:15304452636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
采购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 邢洋、康然
办公电话:0431-80620102
移动电话:13843153354、17390942450
传 真:0431-80620102
地 址: 长春市经济开发区会展大街与东南湖大路交汇金融第五城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某学校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
联系方式:孙丽 153044526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春市经济开发区会展大街与东南湖大路交汇金融第五城
联系方式:邢洋、康然 13843153354、1739094245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邢洋、康然
电 话: 0431-8062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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