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短视频制作器材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点击查看相关链接/)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2021年12月15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BGZZB121104
项目名称:短视频制作器材项目
预算金额(元):480000
最高限价(元):479945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短视频制作器材项目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48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视频工作站、光纤存储列阵、微单视频机等相关器材采购,主要采购内容见第六部分招标项目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本项目周期为5个月(含试运行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个月内完成安装调试、整体测试,协助用户备份及拷贝数据等工作,经初验合格后上线试运行,试运行时间不少于3个月。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点击查看相关链接)、中国政府采购网(点击查看相关链接)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1月24日至2021年12月01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点击查看相关链接/)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点击查看相关链接/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2月15日 09: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政采云(https://点击查看相关链接)
开标时间:2021年12月15日 09:30
开标地点(网址):宁波市鄞州区行政服务中心五楼开标室(鄞州区蕙江路567号,详见电子显示屏)进行网上(点击查看相关链接)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2.1、在线询问及在线质疑操作方式
2.1.1在线询问
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后,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对该项目进行在线询问及查看询问答复,访问路径如下:应用中心(登录首页)—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
2.1.2在线质疑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进行在线质疑(需在线签章)并查看质疑答复,访问路径如下:
应用中心(登录首页)—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
2.2、供应商应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点击查看相关链接,未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视为供应商放弃投标。
2.3、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之外,还可以(邮寄形式或派人现场提交,以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签收时间为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以介质(U盘)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备份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可采用现场递交或邮寄的方式。
(一)现场递交方式,供应商可安排一名“甬行码”为绿色的授权代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送至宁波市鄞州区行政服务中心五楼开标室(鄞州区蕙江路567号,详见电子显示屏),投标文件递交时须同时递交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联系方式,并保证开标期间联系方式畅通。
(二)邮寄送达。供应商可以通过邮寄送达电子备份投标文件,送达地址宁波国咨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区和源路510号宁兴国贸大厦2017室),联系方式:0574-87193548。供应商邮寄后须将邮件单号发送至代理机构电子邮箱(电子邮箱:1485526832@qq.com),并致电采购代理机构,以便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物流记录。各供应商应当确保投标文件的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保持完好,并在邮寄包裹上注明项目名称,因邮寄造成投标文件密封破损而不符合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的密封要求、或邮寄过程中导致投标文件未按时送达的,代理机构将拒绝其投标文件。各供应商自行考虑邮寄在途时间,投标文件送达时间以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实际签收时间为准。电子投标文件邮寄送达截止时间 2021年12月 14日17:00。
疫情防控期间,不要求投标人员必须到场参加现场开标,若投标人员需参加现场开标,应全程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具,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接受疫情询问,并如实报告相关情况。请各投标人员遵守宁波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项防疫措施规定。由于疫情防控的影响,请提早安排送标时间。
2.4、开标时间后60分钟内(2021年12月15日上午10:30前)供应商可以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2021年12月15日上午10: 30前)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可以以备份电子投标文件作为依据,若备份电子投标文件与政采云平台上传的投标文件被识别为不一致的,仍以备份电子投标文件作为评审依据;供应商按时在线解密投标文件的,以在线解密的投标文件作为评审依据,采购代理机构于开评标结束后将备份电子投标文件退回给供应商。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且未提供备份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
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财库〔2019〕18号和财库〔2019〕19号。
4、投标与开标注意事项: 投标形式: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标前准备: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供应商CA申领操作指南:点击查看相关链接,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请供应商自行把握时间)。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获取采购文件、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制作: 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400-881-7190或政采云服务专员电话0574-63917219。 投标人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点击查看相关链接, 供应商投标文件制作及电子交易操作指南: 点击查看相关链接(手机观看)、 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CW1EtGwBFdiHxlNd6I3m/7GyLXW0BXgMSmLUuYuPM(电脑登录账号后观看)、点击查看相关链接 (PDF操作指南)
6、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的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并甄别:
1)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
2)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点击查看相关链接)、中国政府采购网(点击查看相关链接);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打印查询网页并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不良信用记录指: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查询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中标候选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采购人将依法取消其中标资格。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波市公安局鄞州分局
地 址:鄞州惠风西路10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王警官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8155036
质疑联系人:0574-88155036
质疑联系方式:0574-881550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波国咨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和源路510号宁兴国贸大厦20楼2017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唐权勇、俞跃毅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7193548
质疑联系人:王月
质疑联系方式:0574-87193548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宁波市鄞州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 址:/
传 真:/
联系人 :郑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89295894
潜在供应商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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