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将按照“公开、公正、公平”原则,通过比选方式择优选择视频与漫画制作单位,承担我院疫苗科普宣传工作,现予公告。
1、比选范围
为我院疫苗科普宣传提供视频与漫画制作服务,制作8集左右疫苗科普视频,整体时间不少于30分钟,疫苗科普宣传漫画不少于200页。
2、比选申请人应具备的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次比选不接受两个或两个以上比选申请人组成联合体参加比选,禁止借用他人名义参加比选。
(3)比选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比选。
(4)比选当日,比选人及比选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点击查看相关链接)查询比选申请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若比选申请人是失信被执行人,将取消其比选资格。比选申请人不得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否则将取消其比选资格。
3、比选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2021年10月22日9:00至2021年10月26日17:00(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到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1411室(石家庄市新华区合作路68号新合作广场B座14层)报名并购买比选文件。
比选申请人报名时携带以下资料:a.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仅提供营业执照即可)的复印件并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鲜章);b.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鲜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报名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身份证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比选文件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
注:只有成功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购买比选文件的比选申请人才有资格参加比选。本项目对比选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比选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比选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1)所有参加比选的申请人应编制“比选申请书”。比选申请书应使用中文编制,一套正本,二套副本。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1 年 10 月 27 日 13 时 30 分,地点见比选文件。
注: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每个比选申请人只允许派一名代表出席比选会,请各比选申请人代表自觉佩戴口罩进入会场。
(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将予以拒收。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在 河北省药品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官网 上发布。
6、联系方式
比选人:河北省药品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
地址:石家庄市玉泉路219号
联系人:张素平、程伟亚
联系电话:0311-69086161、69086162
比选代理机构: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新华区新合作广场B座14层
联系人:齐婧、杜康
联系电话:0311-86958907/86958067
电子邮件:cxy1223@126.com
账号:131080020010210042421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河北省分行营业部
财务电话:0311-86958928
比选代理机构监督电话:0311-869593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