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政府采购管理有关规定,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受龙游县小南海镇人民政府委托,就龙游县“诗画风光带”VR拍摄制作、智能导览系统开发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有意向的磋商响应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一、项目编号:LYCG2021TY-036
二、项目名称:龙游县“诗画风光带”VR拍摄制作、智能导览系统开发采购项目
三、磋商项目简要说明:
序号 | 标项内容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 (万元) |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
1 | 龙游县“诗画风光带”VR拍摄制作、智能导览系统开发采购项目 | 项 | 1 | 18 | 见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及要求附件报价清单 |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30完成。
四、合格的磋商供应商: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点击查看相关链接)、中国政府采购网(点击查看相关链接)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属于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不得参与承接购买服务。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及磋商文件获取方式:
1、获取磋商文件方式:浙江省政府采购网(点击查看相关链接)本项目采购公告附件处自行下载磋商文件(供应商报名或购买磋商文件的行为不能证明其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
2、报名时间及方式:
2.1报名截止时间:招标公告发布至2021年10月29日止(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时,下午:14:00-17:00时。
2.2报名方式
2.2.1网上报名:将以下报名资料扫描件发送至499345942@qq.com并致电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王先生(电话:18757033272)。
2.2.2现场报名,携带以下资料到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龙游县环城西路144号新华书店四楼)报名。
2.3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证件资料:
2.3.1、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
2.3.2、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须明确被授权人姓名、身份证号码、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电话、邮箱、传真等)
2.3.3、报名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2.4未经报名登记并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磋商的,将被拒绝。
注:报名时,提供的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不视为投标人满足资格审查要求,资格评审以评标委员会评标结果为准。招标文件发售截止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允许潜在投标人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但对招标文件的提疑须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提出,逾期的提疑将不予受理。
六、提交答疑截止时间:本次磋商文件自公告信息发布之日起,公示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可下载。如对磋商文件有异议,请在2021年10月29日17:00前以书面形式向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提出,逾期概不受理。
七、答疑回复时间:磋商文件的答疑、补充、修改等于2021年11月01日17:00前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公布,请各供应商必须自行关注。
八、磋商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时间和地点:磋商响应文件必须以密封形式于2021年11月04日14:30时前送交到龙游县小南海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游县小南海镇人民政府院内)。
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1月04日14:30时。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磋商响应文件恕不受理。
九、开始磋商的有关信息:
开始磋商时间:2021年11月04日14:30时整。
磋商地点:龙游县小南海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游县小南海镇人民政府院内)。
十、本次磋商联系事项:
1、采购人信息:龙游县小南海镇人民政府
项目联系人:琚先生15869078758
联系地址:龙游县小南海镇人民政府院内(龙游县小南海镇光明路29号)
2、采购代理机构: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18757033272
联系地址:龙游县环城西路144号新华书店四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龙游县小南海镇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
地址:龙游县小南海镇光明路29号
联系人:盛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0570-7052246
十一、招标文件发布及下载地址:
浙江政府采购网 (点击查看相关链接)
十二、其他:
1.参加投标人员进入开标现场前,需进行浙江省内健康码(绿码)识别、体温测量等防疫检查工作,未出示浙江省内健康码(绿码)、体温测量不正常(发烧)等现象的均不得进入,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请参加投标人员提前到达现场以免耽误时间。 参加投标人员须对其健康码(绿码)真实性负责,并做好个人自身防护措施。
2.本项目对符合财政扶持政策的中小企业(小型、微型)、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优惠扶持,执行节能产品政府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政策,执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优先采购政策。
3.质疑和投诉:供应商如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
4.供应商对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采购人:龙游县小南海镇人民政府
采购代理机构: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1年10月22日
附件信息:
线下竞争性磋商-龙游县“诗画风光带”VR拍摄制作、智能导览系统开发采购项目定稿10.2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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