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选公告
中国雄安集团基础建设有限公司影像资料拍摄及视频制作服务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本次比选采购活动。
1.1 采购项目名称:中国雄安集团基础建设有限公司影像资料拍摄及视频制作服务
1.2采购人:中国雄安集团基础建设有限公司
1.3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企业自筹,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中国雄安集团基础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础公司”)系省属重点骨干企业中国雄安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业务范围涵盖市政路桥、轨道交通、管网、综合管廊、通信、给排水、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固废处理(不含危险化学品)、电力、供热、燃气、新能源市政基础设施和能源系统的建设投资、运营管理等。
为加强对在建项目的图片、视频等影像资料的摄录、收集和整理工作。同时,为记录工程建设进展,留存高质量影像档案资料,进一步推进塑造企业品牌和良好形象,计划开展影像资料拍摄及视频制作服务的比选工作。
1.6成交供应商数量:1家。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2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根据公司工程进展和实际需求,定期提交工作成果。
2.3 服务地点:按采购人指定地点。
2.4 质量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基本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民事主体资格,且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
(3)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与本比选项目的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4)与本比选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比选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7)与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供应商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在雄安新区的投标资格;
(10)供应商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许可证,或吊销资质证书;
(11)供应商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供应商在近三年内(从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承担项目存在重大质量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4)供应商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点击查看相关链接)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5)在近三年内(从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6)根据《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雄安公服发[2020]161号文,被雄安新区相关部门列入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黑名单”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供应商。
(17)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
(1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2供应商应具有的专项资格、业绩、信誉和其他要求:
(1)专项资格要求: / 。
(2)业绩最低要求:近5年(自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5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1个合同金额不低于50万元的与本项目服务内容类似的新媒体产品(宣传片、纪录片、视频制作等)业绩。
(3)项目负责人要求:/。
(4)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况:①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②近1年内(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受到行政处罚的;③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的;④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且在公示期内的;⑤在雄安新区范围内,因涉嫌围标、串通投标被立案调查,尚未调查结束的;⑥被本项目采购人或采购人上级单位评价为履约不合格且在限制投标(申请)期内的;上述①~④条以“信用中国”网站(点击查看相关链接)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5)其他要求:供应商须安排不少于1名专业人员驻基础建设公司办公。
3.3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联合体要求: / 。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时间期限:2021年9月 22 日17:00至2021年9月26日17:00。
4.2获取地点、方式:本项目采用电子邮件方式送达比选文件。
供应商免费获取比选文件前须提供以下材料并发送至采购代理邮箱xiongan@cbwtc.com,邮件标题注明“供应商单位名称+中国雄安集团基础建设有限公司影像资料拍摄及视频制作服务比选文件获取”:
(1)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
(2)授权委托书word版及盖章后的扫描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内容须至少包括项目名称、供应商单位名称、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手机号码)、电子邮箱、 日期;
(3)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
采购代理收到邮件并确认后即发送比选文件至授权委托书中预留邮箱。
如超过文件领取时间或未按照要求提供报名资料,导致无法领取文件的,后果由响应人自行负责。若发送邮件的当天未收到比选文件电子版,请在比选文件获取时间期限内主动联系采购代理机构。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1年9月28日9时0分。
5.2响应文件递交方式:现场递交或邮寄递交。
现场递交:递交时间为2021年9月28日8时30分至2021年9月28日9时0分,递交地点为中国雄安集团基础建设有限公司一楼大厅(河北省雄安新区容城县容信路6号);
邮寄递交:邮寄地址为河北省雄安新区容城县奥威路中金花园底商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邮寄联系人:吴永建,联系电话:19801690078。
特别说明:采用邮寄方式递交响应文件的,应确保快递员于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送达邮寄地址,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邮寄文件的送达时间仅以快递员将文件确实交予采购代理的时间为准,不以快递系统中显示的签收时间为准。采购代理签收快递的时间为:工作日的上午9时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分,其余时间不确保可正常签收快递。因未在上述时间段内送达快递而导致响应文件递交失败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快递过程中供应商应对响应文件做好防护,由此造成文件损坏、密封破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5.3逾期递交的、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的方式递交或未按比选文件要求密封(含因快递过程中造成密封损坏而不满足密封要求的)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本次比选公告在中国雄安集团招标采购管理平台(点击查看相关链接)上发布。
如需帮助,请登陆中国雄安集团招标采购管理平台网站首页“帮助中心”-“操作手册”查看。
采 购 人:中国雄安集团基础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雄安片区容城县
雄安市民服务中心雄安集团办公楼336-1
联 系 人:王经理
联系方式:0312-5670805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3号
联 系 人:张海涛、吴永建
电 话:19801872367/198016900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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