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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税务局短视频制作项目
江苏 南京
1.2万

招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税务局

发布日期:2021.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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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税务局短视频制作项目(流标重招)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华厦专区(点击查看相关链接)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85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XZC-2021041018

2.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税务局短视频制作项目(流标重招)

3.项目属性: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要求,本项目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4.预算金额:49万

5.最高限价:壹万贰仟元/分钟(1.2万元/分钟)

6.采购需求: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税务局为了加大税收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好短视频这一载体,增强税收宣传和感染力,制作税收短视频。

7.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约定生效日期起一年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若符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性质或监狱企业性质的,均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均可以参与本项目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大型企业参与投标(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要求,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

三、获取招标文件

1.请供应商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对照本公告附件,核实本企业划型标准,如符合其他未列明行业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均可获取采购文件并参与本项目投标;供应商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要求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即不属于中小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请各供应商予以关注。

2.时间:2021年716日起至2021年722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地点: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华厦专区(点击查看相关链接)

4.方式:线上获取采购文件

(1)下载者请务必至少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半个工作日前登录平台完成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2)下载者须前往新点电子交易平台(点击查看相关链接)免费注册(平台仅对供应商注册信息与其提供的附件信息进行一致性检查);注册为一次性工作,以后若有需要只需变更及完善相关信息;注册成功后,可以及时参与平台上所有发布的招标项目;

(3)下载者需要发票的,需在投标报名时,在平台提交“发票信息”附件。招标文件费用发票由采购代理机构出具,平台下载费发票由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出具。非因采购代理机构或平台公司原因,发票一经开具不予退换,由于供应商未在平台中提交开票信息所造成的开票延误,采购代理机构或平台公司不承担相关责任;

(4)供应商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报名期间若遇到技术方面的问题,请联系平台咨询电话:4009286550-2;技术支持(江苏国泰新点软件):张工QQ:2501898723;服务时间(工作日):8:30-12:00,13:30-17:30

5.报名事宜联系方式

(1)报名联系人:何工

联系电话:025-58750867-820

(2)发票联系人:胡会计

联系电话:025-58750867-806

6.售价:655元/套

四、提交投标文件开始、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开始时间:2021年8月5日9时10分

提交投标文件结束时间:2021年8月5日9时30分

2.开标时间:2021年8月5日9时30分

开标地点:南京市鼓楼区虎踞北路181号金源大厦17层1718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附件

(1)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2)其他未列明行业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要求,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其中餐饮业行业中小企业划型标准为:

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2.采购人不组织集中现场考察或答疑,供应商可自行联系采购人。未考察现场或考察工作不详细的供应商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对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

3.本项目无需交纳投标保证金;

4.本项目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5.公告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新点电子交易平台

6.本公告发布日期:2021年715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税务局

地址:南京市秦淮区白下路300号

联系方式:025-845708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虎踞北路181号金源大厦17层

联系方式:025-5875086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科长(采购单位) 何工(采购代理机构)

电话:025-84570857025-587508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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