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类合同预览
采购人(全称): 中共长沙市开福区委员会宣传部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长沙市点球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2)项目名称: 《实景交响诗·马栏山》视频制作 (3)采购计划编号: KFCG-202106070005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3.1 履行期限: 2021-06-18 —— 2021-07-18 3.2 履行地点:长沙市开福区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交货方式:《实景交响诗马栏山》在长沙电视台、长沙发布进行线上发布,则视为交货。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4.2 收款账户: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市天心支行营业部(长沙市点球文化传播有限公司:43050180363600000688)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24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0说明: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56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0说明: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5.1 验收程序 采用 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1、邀请艺人参与拍摄; 2、文案策划大气正能量; 3、视频画面唯美动感; 4、背景音乐恢弘大气;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1、按时按量完成视频制作任务,保证线上发布; 2、艺人参与拍摄制作; 3、画面唯美大气、文案策划有创意正能量、背景音乐恢弘;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甲方权利与义务: 1、协调统筹拍摄场地和拍摄人员; 2、提出具体拍摄需求,并进行文案和画面、音乐的指导和审核; 3、按时支付相应款项; 乙方权利与义务: 1、按照甲方要求按时按量完成拍摄任务; 2、邀请艺人嘉宾参与拍摄; 3、按时按量完成后期视频制作,并且辅助视频上线发布; 7.违约责任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18%(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若乙方未能按时按量完成视频制作,将承担一定的违约责任。 8.解决争议的方法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签订之日起 生效 11.其他条款 无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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